添加物的定義 添加物的分類 添加物的使用目的 添加物的使用原則


添加物的定義


  依據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條,食品添加物之定義係指食品之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包裝、運送、儲藏等過程中,用以著色、調味、防腐、漂白、乳化、增加香味、安定品質、促進發酵、增加稠度、增加營養、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。

  對於食品添加物的定義,因世界各國國情不同,飲食習慣及 食品種類各異,所下的定義也有不同。

  以美國來說,在「食品藥物化學品法」裡頭,將食品添加物(Food Additives)和食品色素(Food colors)分開規定,並且對人工合成以及天然食品添加物都加以管理,因此種類達一千種以上。

  以日本來說,在「食品衛生法」以及有關法令裡頭規定,食品添加物包括人工合成食品添加物(包括食品色素)以及蔬果食品上或食品中的殘留,前者稱為「有意添加物劑
(Intentional additives)」,後者稱「無意添加劑(Unintentional additives)」。但日本對天然物製取的添加物完全放任不管,是否正確,是頗有商榷餘地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食品添加物的分類


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佈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,食品添加物依其功能區分為下列十七類:

  1.防腐劑(Preservatives):
  如己二烯酸、去水醋酸、苯甲酸等及其鈉鹽等。
  2.殺菌劑(Bactericides):
  如次氯酸鈉、過氧化氫等。
  3.抗氧化劑(Antioxidants):
  如BHA、BHT、L-抗壞血酸等。
  4.漂白劑(Bleaching Agents):
  如亞硫酸鈉、酸性亞硫酸鈉、低亞硫酸鈉等。
  5.保色劑(Color Fasting (Developing) Agents):
  如亞硝酸鈉、硝酸鈉、亞硝酸鉀、硝酸鉀等。
  6.膨脹劑(Leavening Agents):
  如碳酸氫鈉、碳酸銨、合成膨脹劑等。
  7.品質改良、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(Quality Improvement, Distillery  and Food Stuff Processing Agents):
  如硫酸鈣、乳酸鈣、磷酸氫鈣等。
  8.營養添加劑(Nutritional Enriching Agents):
  如維生素A、B1、D2、E、B6、L-蛋胺酸、碘化鉀等。
  9.著色劑(Coloring Agents (Food Colors)):
  如食用紅色6號、食用黃色4號、水溶性婀娜多等。
  10.香料(Perfumery):
  如丁香醇、乙酸丁酯、香莢蘭醛、桂皮酸等。
  11.調味劑(Flavoring Agents):
  如檸檬酸、L-麩酸鈉、甘草素、糖精、胺基乙酸等。
  12.黏稠劑(糊料)(Pasting(Binding)Agents):
  如海藻酸鈉、CMC、乾酪素等。
  13.結著劑(Coagulating Agents):
  如焦磷酸鈉、多磷酸鈉、磷酸氫二鈉等。
  14.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(Chemicals for Food Industry):
  如氫氧化鈉、鹽酸、碳酸鉀等。
  15.溶劑(Dissolving Agents):
  如丙二醇、己烷等。
  16.乳化劑(Emulsifiers):
  如脂肪酸甘油酯、大豆磷脂質等。
  17.其他(Others):
  如矽藻土、矽樹脂等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食品添加物的使用目的及規定


  食品衛生之立場上,食品添加物必須具有必要性或有效性且人為的添加在食品中,亦即具有目的才對。至於在食品的生產、加工、包裝儲藏等過程中,污染或移入食品中之物質,大致如下表:

來源
類別
種類(結果)
有意之添加物

* 法定食品添加物
* 非法定食品添加物

使用禁用物品,違反用量標準或使用範圍。

無意之添加物

* 殘留農藥
* 由容器、包裝溶出之物質
* 誤用或錯失而添加

附著於蔬菜、水果等。
甲醛、鋅、鍚、氨等。
工業用品及食品添加物品之
混用。
看錯等。

污染物質

* 魚貝類中之烷基汞、鎘。
*黴菌產生之有毒物質。
* 多氯聯苯。
* 放射線物質之污染等。

水俁病、
痛痛症、
黃變米
(Penicillium islandicum污染)
Aflatoxin
(Aspergillus類產生之毒素)


添加物的使用目的
1.
品質之改良
2.
品質降低之防止
3.
營養之補充
4.
貯藏性之增強
5.
嗜好性之提高
6.
製造加工工程效率之改進
7.
天然資源之活用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
食品添加物的
使用原則:

使用原則
1. 食品製造加工時不可或缺者
2. 用於維持食品之營養價值者
3. 防止食品腐敗變質或化學變化者
4. 美化食品增加商品價值者
5. 其他對消費者有利者
但不能依下列情形使用
1. 掩飾以粗劣技術製造之食品者
2. 使用劣質原料而以使用食品添加物為手段,企圖欺騙消費者
3. 使用結果降低食品之營養價值者
4. 可不使用食品添加物,而為節省成本使用食品添加物者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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